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2021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通知
进行中
已截止
机械工程;基础研究;力学;力学问题;海洋学;虚拟试验技术;信息传播;模型试验;海上发射;航天器;课题核算;基金制度;动力系统;机电控制;遥测系统;工程船;控制平台;指挥控制;博士后;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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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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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机械工程;基础研究;力学;力学问题;海洋学;虚拟试验技术;信息传播;模型试验;海上发射;航天器;课题核算;基金制度;动力系统;机电控制;遥测系统;工程船;控制平台;指挥控制;博士后;技术路线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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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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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各相关单位: 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2021年度开放课题研究基金申请工作已开始进行。请有意申请本年度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研究基金的人员,下载下方基金申请书(见附件1)以及相关文件(见附件2、3)。 按照中心开放课题基金申请办法将填写完的《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及附件(一式二份),经您所在单位主管科研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5月28日前寄回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另请将您的申请书电子版本以及简略ppt发送邮件至联系人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鲁东大学蔚山船舶与海洋学院315室 邮政编码:264025 联 系 人 :巩庆涛 联系电话:15653500211 微信号:15653500211 Email :gongqt@ldu.edu.cn 附件1-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doc 附件2-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docx 附件3-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课题指南.doc 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 开放课题基金指南 开放课题将围绕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的研究方向:海上航天发射与回收平台重大力学问题、海上航天发射与回收智能装备与指控系统、海上航天发射与回收平台信息管理系统、海上火箭发射回收探测与遥测技术等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的科学研究。 各个方向的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一)海上航天发射与回收平台重大力学问题  海上航天发射与回收平台水动力性能研究  智能船舶水动力性能研究  CFD及数值水池研究  海上航天发射与回收平台航行体流体动力学研究  海上航天发射与回收平台结构强度与安全性分析  结构振动及噪声的预报与控制  结构爆炸、冲击与碰撞分析  发射平台(船)远程动力定位技术研究  发射平台(船)总体性能模型试验技术研究 (二)海上航天发射与回收智能装备与指控系统  数字化智能设计与制造技术  高性能船、特种工程船新概念设计  海上发射-回收平台(船)及指挥控制船方案设计  舰船综合性能优化  动力系统技术  机电控制技术 (三)海上航天发射与回收平台信息管理  海上发射回收系统半物理虚拟试验技术研究  海上发射与回收设计验证系统研究  海上发射回收装备全周期智能运维管控系统研究  海上发射回收作业风险快速评估与应急决策系统研究  海上火箭发射平台智能远程操控系统研究 (四)海上火箭发射回收探测与遥测技术  海上火箭发射区域海洋全要素观测与感知技术  面向海上火箭发射的航天器外测遥测系统研制技术  海上火箭发射外测遥测规范研究 (五)其他前沿问题 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 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1年) 一、总则 海上航天装备是以海上航天火箭发射与回收装备技术为核心,学科高度交叉,与应用密切相关的科学技术领域,其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海上火箭运输发射时火箭对现有平台的适应性问题、回收平台的稳定控制、海上火箭发射与回收平台的设计、海上航天火箭发射与回收环境感知、指挥控制平台的设计等科学和技术问题。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围绕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对海上火箭发射技术的战略需求,根据国家“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结合海上航天火箭发射与回收关键支持装备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和中心的优势特色,特设立“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开放课题基金”,并确立如下管理办法。 二、资助对象 (1)本中心开放课题基金主要支持与本中心研究方向有关的基础理论及工程技术开发等相关课题研究。国内外教学、研究人员、博士毕业生、博士后人员、工程技术专家都可以向本中心提出课题申请。 (2)申请课题必须符合开放课题基金指南,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足、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技术路线合理。 (3)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课题类型 本中心在山东省科技厅专项经费、建设经费等的支持下,设立开放课题基金制度。面向国内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产业部门中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及相关领域的研究者。 本中心的开放课题主要分为三类: (1)A 类: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2)B 类:关键技术研究; (3)C 类:前沿科技主题类研究。 四、课题申请和经费管理 (1)中心学术委员会每年根据中心的研究方向和技术需求,提出和修改开放课题基金指南。中心定期向国内外公布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由国内外研究人员自由申请。申请者依照“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开放课题基金指南”提出课题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并按时提交给中心。 (2)本中心开放课题基金的审批由学术委员会进行,在每年的学术委员会会议上审批本年度的开放课题。学术委员会会议休会期间,中心主任可根据需要新增本年度开放课题,但不得超过学术委员会通过课题数的25%。获得批准的项目由中心主任监督实施。 (3)中心开放课题基金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两年,资助经费额度10-50万元/项,研究工作的起止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结题年 6 月30 日。 (4)中心管理委员会根据每项课题的年度完成情况,决定下一年度支持计划。 (5)每个课题申请人每年最多可申请一个开放课题,项目结题后可连续申请。 (6)在课题执行期 1年时进行中期报告,在课题截止前,完成结题验收。最多可申请一次延期验收,延期不超 1 年。 (7)工作结束时上交工作报告、论文及有关档案资料,由中心统一归档。工作期间,申请者应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及设备操作规程。中心主任有权检查课题进度,并对未完成课题提出处理意见。 (8)开放课题研究成果归中心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课题研究报告及学术论文由研究者以本中心客座人员的名义署名,并注明研究者本人的单位,发表论文或转让技术、专利需取得中心同意。部分及全部自带经费来中心工作的课题,研究报告及学术论文由研究者以双方单位人员的名义署名,发表论文或转让技术、专利需取得双方单位同意。 (9)开放课题基金可在以下范围内开支:设备费、材料费、燃汽动力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及其它费用等。 (10)本中心的研究基金由中心主任统一管理。获批的开放课题应及时提交年度计划、工作设想与技术要求,由中心统一协调安排设备的使用计划。自带经费的课题,申请资助单位应在申请者来中心工作前,将资助金额一次汇至本中心,由中心统一管理。直接费用按课题核算,间接费用由中心统一支付(占总金额的15%)。按课题核算的直接费用在课题项目完成后,应及时结算;完全由本中心研究基金资助的课题,上述结余经费70%归本中心,30%由课题负责人单位留用;部分由本中心研究基金资助的课题,上述结余经费按资助双方商定的比例留用;完全自带经费的课题,上述结余经费退回给申请者的资助单位。 五、开放课题基金分类申报、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 1、申报流程及过程管理 (1)中心官网、公众号发布指南; (2)截止申请日期:2021年5月28日; (3)6月20日前完成课题评审,报备中心学术委员会; (4)中心官网、公众号公布评审结果; (5)签订协议,课题生效; (6)提交中期报告; (7)提交结题报告; (8)结题后,成果突出,可滚动资助项目至多一年,无需再进行申请评审。 2、结题验收 (1)A 类: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 至少完成如下1项指标: 指标1:至少发表1篇与课题有关的SCI或同档次论文,本人或指导学生为一作,或本人为通信作者。 指标2:参加相关专业国际会议,录用2篇,本人或指导学生为一作; 指标3:出版至少1部与课题有关的专著或教材,本人为作者之一。 (2)B 类:关键技术研究 至少完成如下1项指标: 指标1:至少发表1篇与课题有关的EI或同档次论文,本人或指导学生为一作,或本人为通信作者。 指标2:参加相关专业国际会议,录用2篇,本人或指导学生为一作; 指标3:出版至少1部与课题有关的专著或教材,本人为作者之一。 (3)C 类:前沿科技主题类研究 指标1:至少发表一篇与课题有关的2区或同档次论文,本人或指导学生为一作,或本人为通信作者; 指标2:参加相关专业国际会议,录用2篇,本人或指导学生为一作; 指标3:出版至少1部与课题有关的专著或教材,本人为作者之一。 (4)A/B/C类课题相关可选指标 指标1:授权1项国内国际发明专利,本人或指导学生为第一发明人; 指标2:获得1项市厅级或同档次以上奖项/称号,本人为主要完成人之一; 指标3:作为负责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课题; 指标4:获得中国专利奖项; 指标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指标6:指导学生获校级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指标7:作为主要人员,参与组织海上航天装备技术会议/期刊; 指标8:提交省部级及以上海上航天装备技术相关标准(草案)。 六、成果奖励 对于完成特别优秀的课题中心将持续给予支持,包括邀请申请者参与中心重大科研项目和到中心工作等。中心每两年召开一次开放课题交流会,邀请开放课题承担人员来中心进行学术交流。 七、成果署名 标注“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鲁东大学)”或“Shandong Marine Aerospace Equipment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enter, Ludong University”为作者单位或完成单位;也可标注“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鲁东大学)开放课题基金MAETIC2021A/B/C**”或“Supported by the Open Project Program of Shandong Marine Aerospace Equipment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enter, Ludong University (Grant No. MAETIC2021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