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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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工程;化学工程;电器工程;电子商务;东欧国家;高等教育;学术会议;化学;生物技术;气候变化;能源;新能源;人工智能;机器人;联合实验室;东欧;学术交流;信息技术;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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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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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农业;机械工程;化学工程;电器工程;电子商务;东欧国家;高等教育;学术会议;化学;生物技术;气候变化;能源;新能源;人工智能;机器人;联合实验室;东欧;学术交流;信息技术;新材料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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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全国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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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与交流,落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杜布罗夫尼克纲要》精神,现将2021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 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项目以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平台为依托,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开展教育合作项目。通过互学互鉴,合作共赢,在高等教育的不同领域开展合作与交流。 二、项目说明 1.项目设置 本项目只受理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间的联合教育项目。中国高校为主要申请方,须联合1所或多所中东欧方高校进行合作,合作必须获得欧方高校的书面承诺。 2.合作形式 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合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科研合作、学术交流(高端论坛、学术会议等)、课程开发(网课、慕课)、联合实验室、人才联合培养等。 3.资助领域 2021年度重点支持中欧高校在医学、智慧农业、育种、生物技术、计算机与网络安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机器人研究、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工程技术(机械工程、电子电器工程、化学工程)、气候变化、电子商务、数字经济、非通用语种、基础学科(物理、数学、化学)、设计等领域开展研究合作。 4.资助项目数量及金额 2021年度资助项目数为10-15个,每个项目资助资金视项目不同分为5-15万元不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组织实施中与合作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于2021年度一次性拨付。原则上每所高校每年只有1个项目可以获得资助。 5.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1年11月-2023年10月),申请人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在项目执行期到期月提交结题报告。 三、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高校为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高校。 2.中欧双方高校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遵循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原则。 3.联合申请项目需获得中东欧方合作高校的书面承诺及实质性参与。 四、限项规定 1.本年度每个中方高校限报2个课题。 2.不得将已出版,且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作为本项目课题进行申报。 3.不得将已立项的其他课题在本项目中重复申报。 五、申报要求 1.中方申请高校应根据通知要求于2021年10月13日前登陆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ccheic.xjtu.edu.cn/通知公告页面或直接登录https://zo.weimeitc.cn/zdoxmsq21进行线上项目申报。申报栏中预算一项应坚持节俭原则,科学制定,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2.线上申报完成后,将申请书下载,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邮寄一份原件至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逸夫会议中心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徐老师收,邮编100031,电话010-66090069转8037)。 3.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并及时向申请方反馈评审结果。 4. 申报链接:https://zo.weimeitc.cn/zdoxmsq21 六、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本通知有关规定; (2)选题不符合通知要求; (3)申请表填写有缺项、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等; (4)有其他不良记录者。 2.在同等条件下,下列情形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1)外方合作单位提供配套资金(需提供资金证明文件); (2)申请单位与外方具有良好合作基础; (3)项目内容安排合理,创新性显著,可行性高; (4)预期成果显著,且具有良好转化和应用前景。 七、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国际合作部 徐楠、富曦萱 电话: 010-66090069转8037,8082 传真: 010-66090095 邮箱: xunan@ceaie.edu.cn fuxixuan@ceaie.edu.cn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2021年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2021年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经费使用指南.pdf】 附件【2021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校联合教育项⽬填报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