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与教师发展测评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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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民办科研机构;办学思想;劳动教育;科研经费管理;观测点;人工智能;心功能;指标体系;机制研究;学术交流;教育;质量监测;监测研究;体系建构;国际比较研究;创新实验;中小学教师;粤港澳;发展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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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与教师发展测评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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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哲学;民办科研机构;办学思想;劳动教育;科研经费管理;观测点;人工智能;心功能;指标体系;机制研究;学术交流;教育;质量监测;监测研究;体系建构;国际比较研究;创新实验;中小学教师;粤港澳;发展背景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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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全国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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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与教师发展测评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19年1月正式获批为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为充分发挥中心的学术研究、咨政服务、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功能,推动新时代教师教育的理论创新、学科建设、咨政育人,现面向全国公开招标2021年度课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发展现实,按照立足创新、提高质量、增强能力、服务粤港澳和基础教育的总体要求,整合凝练教师教育研究与实践的“中国话语”、“中国经验”和“中国道路”,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发展,支撑学校教师教育出特色战略。 二、招标对象 本次招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广泛招标,全国各地区的大中小学校、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党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教研员、一线教师、在读博士均可投标。 申报人必须为课题负责人,且之前承担过市级及以上课题。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除课题负责人外,课题组成员最多可达到6人。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践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选题 (一)重点课题 粤港澳教师教育政策与实践研究 粤港澳教师素养发展体系与模式应用研究 基于人工智能的教师教学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建构与验证研究 新发展阶段教师教育质量监测研究 教研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教育全球化背景下的教师国际化素养研究 (二)一般课题 世界各国教师队伍建设发展历程研究 面向全球化人才培养的国际教材研究 教师素养及培养体系的国际比较研究 中外教师培养体系建设的政策比较研究 国内外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标准构建综述研究 基于学科特征的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标准构建研究 基于人工智能的教师教学能力测评指标观测点及标准设定研究 基于课程创新的中小学劳动教育长效机制研究 教育硕士学历学分与培训学分立交桥建设研究 师范类专业认证与评估研究 名校长办学思想路径研究 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实证研究 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改革研究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学校效能提升研究 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功能与建设规划研究 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共同体建设实践研究 基于培训项目的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以**培训项目为例 注:选题中教师均指“中小学教师”或“基础教育教师”;“学科”主要指中小学的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等 四、资助经费 通过中心评估获得立项资格的课题将获得立项启动研究和结项成果奖励两部分经费资助。重点课题资助经费最高可达2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最高可达1万元。 课题立项后经签订协议即给予立项启动研究经费资助:重点课题0.5万元;一般课题0.3万元。中心鼓励以公开发表的论文和经批示的咨政报告等作为结项依据,并根据成果发表或采纳层次,结合华南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相关办法给予0.1-0.5万元/篇不等的成果奖励经费资助。例如,若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公开发表B类论文成果,奖励0.2万元/篇;若成果形式为决策咨询报告的项目,报告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奖励0.5万元/篇。奖励额度依情况而定,具体内容见研究协议,由中心负责解释。 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须根据通知发布的选题,结合个人及团队的研究专长投标。对课题论证的阐述应简洁、规范、清晰。 (二)重点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一般课题完成时限为1-3个月。 (三)预期研究成果强调要形成阶段性成果,有较强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成果形式可以是学术论文、咨政报告或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深圳特区报》《学术研究》等报刊上的理论文章。成果须以“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与教师发展测评研究中心”名义投稿或报送批示,否则不予认定。有关合作研究共享成果的要求见研究协议。 (四)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五)凡在课题申报与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六)获准立项的项目应按计划和协议要求如期完成研究课题,提交结题报告,遵守承诺,履行义务,提交高质量研究成果。 六、立项评审 中心将基于项目的前瞻性、创新性、原创性、可行性、规范性等原则对申报项目开展综合评估。项目先由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审议后公示。 七、投标方式 (一)本次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17日(逾期不再接收)。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课题申报书》(附件一)和已承担项目及取得成果的证明材料等电子材料提交至中心办公邮箱:jsjycp@163.com,文件打包命名为:姓名+单位+项目名。 (二)电子材料检查合格后,中心将以邮件的形式通知申报人。请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原件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教师教育学部401。 联系人:杨老师、吴老师 电话:020-85216351/85212871 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与教师发展测评研究中心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