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布局规划研究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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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双通道;布局模型;索赔要求;数据保密;医疗保障;医疗机构;支付能力;规划算法;模型研究;公众健康;政策法规;区域分布;单一来源;健康需求;算法框架;文件审查;竞争性谈判;原则和方法;信息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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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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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医药;双通道;布局模型;索赔要求;数据保密;医疗保障;医疗机构;支付能力;规划算法;模型研究;公众健康;政策法规;区域分布;单一来源;健康需求;算法框架;文件审查;竞争性谈判;原则和方法;信息系统建设
资助力度
*
资助范围
广东省
截止时间
*
公告原文
一、项目名称:定点医药机构布局规划研究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28万元以内;
三、项目内容、供应商资格、定标方法等详见附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0日下午18:00;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002办公室;
六、联系人:姚科,联系电话:0755-88120671。
附件: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布局规划研究项目招标书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布局规划研究项目招标书.doc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就定点医药机构布局规划研究项目进行招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任务
本项目主要任务是根据本市区域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保基金收支、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参保人员用药需求以及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等,协助我局通过采集人口、交通、机构等数据,科学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布局规划。研究结果指导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制定,制定本市的定点医药机构总体规划,并根据本市行政区规划调整、人口布局规模变化及阶段评估情况等对定点医药机构和“双通道”药店规划适时调整。
(二)第三方机构工作要求
中标方根据我局要求对我市现行定点医药机构政策进行评估;对本市的参保人的数量及区域分布,我市区域交通便利程度、现有医药机构的布局及数量等数据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布局规划,并提供详细说明;为我市制定出台本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提供参考依据;形成定点医药机构的布局规划算法框架;根据本市行政区域规划、人口变化、交通等因素,为每年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和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双通道”药店提供参考依据。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 必要时至少提供2名专业人员自带计算机设备,在我局所指定的工作场所工作。
2. 第一阶段协助我局对本市区域卫生规划、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医保基金支付能力以及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进行分析,充分调研本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着重从定点医药机构的确定、运行管理、动态管理、监督及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等五个方面开展研究,对我市现行定点医药机构政策进行评估。
3.第二阶段对本市的参保人的数量及区域分布,我市区域交通便利程度、现有医药机构的布局及数量等数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和“双通道”药店的政策法规,对我市的定点医药机构及“双通道”药店的管理办法提出政策建议。
4.根据政策评估、布局分析等制定《深圳定点医药机构和“双通道”药店的规划布局四年规划》,形成布局规划算法框架。根据本市行政区域规划、人口变化、交通等因素,为每年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和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双通道”药店提供参考依据。
5.服务期限:90个自然日。如结题报告需修改,则服务期限顺延。
6.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招标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评估验收。招标人有权根据评估验收结果要求中标方对服务成果进行整改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7.售后服务:本项目服务成果提交并验收合格后,中标方须在后续四年的相关工作中继续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服务。
8.严格执行数据保密要求,不得将我局所提供的原始数据(包括整理后数据)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将测算结果报告用于其他用途。
9. 本研究项目的知识产权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共同所有。该项为不可偏离条款,即不满足将会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提供本研究项目的知识产权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共同所有的承诺材料。
(三)投标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 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且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状况,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4.本次采购金额报价不得超过¥28万元,否则视为废标。采购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需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可视为不被接受的有风险的投标报价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编制有关要求
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加盖骑缝法人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公司简介、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含正本及副本)、相关资质复印件;事业单位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代替。
(三)本次服务的工作方案。
(四)本次服务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上述内容存在缺失又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所投标书为废标。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分开各用两个封套装好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套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2.封套应注明:
收件人: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布局模型研究项目招标书》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有“北京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00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如果封套未按投标人须知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0月1日上午9:00至2021年10月10日下午18:00。
2.投标人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有关文件按要求送达(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002办公室)。
3.在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亦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四、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009会议室(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3.三家以上(含三家)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符合开标条件。
(二)评标原则和方法
1.由我局自行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并按我局有关规定进行评标。
2.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
评标小组按照下表的综合评分标准,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料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以总评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表略
(四)招标人的权利
1.如遇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形,招标人可根据投标人数量改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候选机构为前述参与投标人。
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其未中标的原因。
五、纪律与相关事项
(一)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被授予合约书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小组、招标人联系;
(二)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约书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小组和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或对招标人的授标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
(三)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四)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交给招标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标人自行承担可能因资料遗漏、缺失等造成工作量估计不足的风险;
(六)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资格文件、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有关本次招标之相关事宜,可以向招标人查询
招标人: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姚科 电话:0755-8812067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0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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