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东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项目(第五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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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发展规划;医药;先进材料;智能制造;全过程管理;新能源汽车;生命科学;生物技术;能源;医疗器械;新能源;智能终端;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机器人;评价指标;信息技术;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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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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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专项资金;发展规划;医药;先进材料;智能制造;全过程管理;新能源汽车;生命科学;生物技术;能源;医疗器械;新能源;智能终端;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机器人;评价指标;信息技术;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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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广东省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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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各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东府办函〔2019〕523号)和《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20〕52号)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东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项目(第五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请单位于2021年10月9日至10月24日期间,登录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系统”(http://120.197.146.233/ujet/),填报《2021年度东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项目申报书》,并上传所有申报附件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二)线上审核。各市场监管分局于2021年10月27日前对属地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市市场监管局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 (三)提交纸质材料。经市市场监管局线上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从系统导出《2021年度东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项目申报书》和所有申报材料(含所有附件),确保系统资料与纸质材料一致,用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全部为盖章原件)交所属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盖章推荐后,于2021年11月5日前报送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市市场监管局大楼六楼612室;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gipcj@dg.gov.cn邮箱。 (四)项目评审。我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评审结果符合立项条件的拟予立项资助。 (五)合同签订。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立项后,由我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实施和验收的重要依据。联合申报的,联合申报协议将作为合同附件一并存档。 (六)项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项目合同履行,项目完成后及时总结,向我局报送工作成果并申请验收,由我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题。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4日截止,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四、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办理联系人详见附件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2021年度东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项目(第五批)申报指南 2.2021年度东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项目(第五批)申报书(模板) 附件1 2021年度东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项目 (第五批)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撑产业经济创新发展,提升知识产权产出数量和质量,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项目,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 根据《东莞市重点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项目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等五大领域,支持包括新一代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通信、智能终端、工业机器人、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材料、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池、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等十大产业及我市传统产业升级创新。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我市注册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须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本项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设立在我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综合实验基地、松山湖高新区、滨海湾新区知识产区服务业集聚区内的机构; (二)项目申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专利工作基础,牵头单位应具备一定规模的研发中心或机构,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和稳定研发经费投入,拥有较多的相关行业、产业专利; (三)优先资助已经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社会团体、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建立了长效合作关系,形成了协同创新组织体系的申报主体; (四)优先资助具有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经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五)项目技术领域应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军民融合产业相关技术领域,技术的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较强; (六)企业需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标准认证; (七)企业申报的,要求近3年知识产权经费占研发经费的比重5%以上或累计达到300万以上。 三、项目任务 (一)建立完善专利管理及权益分配机制,强化专利评价导向。建立健全研发活动专利全过程管理体系,建立优化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强化创新工作的专利评价导向,将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等产出情况纳入各创新工作的核心评价指标,促进专利与创新主体发展紧密融合。 (二)建立健全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对接合作机制。创新主体建立健全与专利代理机构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对接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专业服务机构,提高创新成果专利化效率,切实提升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提高专利布局水平。 (三)培育产出若干高质量发明专利,在提升专利制度运用水平基础上,发挥自身技术创新优势,培育产出至少一组高价值专利组合,每组高价值专利组合国内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60件,PCT专利数量不少于20件,实施周期为2020年9月至2022年8月。 四、申报材料 (一)《2021年度东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项目(第五批)申报书》(纸质件以申报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报书为准); (二)法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证书; (四)近3年知识产权经费投入情况证明; (五)其他证明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五、项目资助 立项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0年9月至2022年8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颖、李换章 联系电话:0769-26986718、26986715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市市场监管局大楼六楼6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