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科协关于开展晋中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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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止
农业;农业发展;农业基地;林业;环保;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有效衔接;振兴发展;畜牧;科普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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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 19:53:54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晋中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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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农业;农业发展;农业基地;林业;环保;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有效衔接;振兴发展;畜牧;科普基地
资助力度
*
资助范围
山西省
截止时间
*
公告原文
各县(区、市)科协,山西农谷管委会科创部:
根据晋中市科协《关于印发〈晋中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市科协字〔2020〕9号)要求,为与省科协评定工作有效衔接,市科协决定开展晋中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认定工作,2020年申报的单位一并进行认定。
一、申报组织及时间
各县(区、市)科协、山西农谷管委会科创部负责本地区的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4月20日。
二、认定对象
1.符合《晋中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市科协字〔2020〕9号)认定条件,其中“经县(市、区)科协认定为科普示范基地”今年可不作为硬性要求。
2.示范期已满五年的省级科普示范基地(附件1),须重新认定。
3.认定对象须社会信誉良好,发展前景较好,示范作用明显,发展产业符合各级乡村振兴要求,落实农村农业发展和生态环保等各项政策规定。
三、申报程序
1.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本地区的申报认定工作。
2.申报单位填报《晋中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认定表》(附件2),县级科协或山西农谷管委会科创部根据《晋中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价、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上报市科协。
3.市科协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适时组织实地考察,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晋中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021-2025)”牌匾。
四、要求
1.各单位要与各地种植、林业、畜牧等部门沟通协调,将通知精神和科普基地认定办法传达到所有农业基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逐步将所有优秀农业基地发展成科普示范基地。各级科普经费须优先支持科普示范基地的科普建设和活动保障。
2.各单位将所有申报单位进行汇总,填写《晋中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意见表》(附件2),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叁份)报市科协普及部(榆次区安宁东街100号市科协4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skxpjb@163.com。
3.各单位要对认定的基地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科普示范作用,服务农村产业发展。市科协将加强业务督导和经费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服务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联 系 人:张彦云,联系电话:3260266。
附件1.省科协认定的七批科普示范基地.docx
附件2.晋中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认定表.docx
附件3.晋中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意见表.docx
晋中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3月30日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