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甘肃省教育厅2021年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的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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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式教学;学科竞赛;课程类型;专业教育;教学设计;教学平台;试题库;仿真实验室;讨论区;提前毕业;教育目标;教育资源;校长负责制;社会学;技术服务;自动生成;引导学;数码照片;成果转化;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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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08:33:53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甘肃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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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参与式教学;学科竞赛;课程类型;专业教育;教学设计;教学平台;试题库;仿真实验室;讨论区;提前毕业;教育目标;教育资源;校长负责制;社会学;技术服务;自动生成;引导学;数码照片;成果转化;国家标准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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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甘肃省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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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61号)精神,推动全省高等学校持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1年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21年甘肃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对象为省内普通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 (二)本年度共安排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8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慕课、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本次组织申报其中6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另行发文启动。 二、申报限额 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每校限报3项,其他项目每校限报1项。项目评审将采取网络评审和会议终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教育厅对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鼓励各高校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的政策、经费支持,部(委)属及市(州)属高校自筹经费。 三、申报要求 (一)学校推荐。2021年甘肃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材料及具体要求见附件。各高校要在校级项目培育立项的基础上择优评审推荐省级项目,拟推荐项目需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二)网络申报。各高校于4月12—23日登陆“甘肃省高校教育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gxpam.gsedu.cn),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可通过IE、谷歌、火狐浏览器登陆),并完成报送信息的在线审核和提交工作。各项目《申报书》系统自动生成,各高校要从系统导出,签字盖章后再回传其扫描件。 (三)材料报送。各高校需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管理 项目在线申报及学校账号、提交本校申报材料,于3月25日前联系人信息(见附件9)盖章后传真至0931-8820233,同时发送word版至22379248@qq.com。于4月27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校级项目立项文件和从系统中导出盖章的申报书一式一份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237924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没有获得校级立项的项目不能申报省级项目,各高校要把好项目审核关,学校业务主管部门要负主责,严格审查项目申报条件,逐项核查项目填报数据、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项目质量。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或申报材料存在造假的项目,经省教育厅查实,将直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核减相应项目名额。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煜世、付廷凯,电话(传真):0931-8820233,邮箱:22379248@qq.com。 附件:1.2021年甘肃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 2.2021年甘肃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3.2021年甘肃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4.2021年甘肃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慕课申报书 5.2021年甘肃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申报书 6.2021年甘肃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申报书 7.2021年甘肃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专业申报书 8.2021年甘肃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申报书 9.2021年甘肃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 附件2 2021年甘肃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 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一、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周期为1~2年。主要围绕创新创业“金课”和“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教材和平台建设、教学能力提高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等方面的理论探索和教育教学实践,侧重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综合性和实用性改革。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省内普通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在职专任教师。项目团队应由3名及以上符合申报对象条件的人员组成,团队成员不超过10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应具有多年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教学改革研究基础,具有带领课题组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 (三)有关要求 省教育厅组织成立专家组,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和结项验收。申请人所在学校应对项目研究过程进行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完成后,应及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和最终研究成果。 二、创新创业教育慕课 (一)课程类型 课程主题应围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结合行业、地方和学校情况,突出创新创业教育特色,具体课程类型如下: 1.通识类创新创业课程。既可侧重于创新意识培养、创新精神塑造、创新思维和研究方法训练,也可侧重于创业活动某一重要方面,如创业市场、创业团队、创业财务、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 2.专业类创新创业课程。优化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提升学生的专业研发兴趣和能力,为学生从事基于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夯实基础。 3.其他有重要意义的创新创业课程。如围绕乡村振兴、“一带一路”等主题的创新创业课程。 (二)申报条件 1.总体要求。此次申报的课程,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要求,课程质量高,应用效果好,示范性强,必须经公开课程平台上线且已开设一个教学周期以上。 2.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专任教师,在创新创业指导领域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具备丰富教学经验。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可根据需要吸收其他单位人员参与,鼓励吸收企业创业人士参与。 3.课程教学设计。课程设计周数不宜过长,以约为4~10周为宜,每周授课时数设计在4~6节,每节平均10~20分钟左右,每门课程在线学习总时数控制在为4~10个小时,并结合课程教学实际,设计并组织线下的课堂集中面授、答疑解惑和专题讨论等教学环节,通过混合式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参与度和结课率。 4.课程内容。课程内容规范完整,体现前沿性和时代性,反映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内容更新和完善及时。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5.课程资源。课程资源要系统、完整、丰富,应包括按照知识点提供的视频、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试题库、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讨论区)、作业、参考资料目录、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等。 6.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通过课程平台,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和要求为学习者提供在线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三)有关要求 创新创业教育慕课的建设周期为2年,其中初次上线建设周期不超过1年。自立项开始,应继续建设与完善,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省教育厅将对课程运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实施退出机制。 三、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 (一)申报条件 1.参评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高职高专的参评教师可以是有10年以上高职高专教学经历的讲师)的在职专任教师,主要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 2.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和发展,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堪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教学思想与内容遵循创新创业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4.领衔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自觉指导和帮助团队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对确立本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域教学的历史地位做出重要贡献。 5.科学研究或技术服务水平高,主持或承担重要科研(技术服务)项目,发表出版高质量的论文或专著,在省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二)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均在网络申报平台提交: 1.15~30分钟的讲课或指导学生录像(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2.个人简介、名师心得各500字左右(个人简介、名师心得以一个电子文档提交,并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档名,人名.DOC)。 3.彩色数码照片(指导创新创业工作照片、与学生互动工作照片),像素为300万以上,横竖各三张(照片以JPG格式提交,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件名,人名.JPG)。 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 1.申报对象为省内高校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专兼职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 2.团队应是“双师”结构,由5名及以上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组成,并且建有专兼结合的保障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校专任教师赴企业一线挂职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 3.团队带头人应为创新创业教育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团队的带头人。 4.团队成员应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教育厅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5.积极探索并建立了团队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和管理模式,能够为创新创业教育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6.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职业培训、对社会人员进行创业指导服务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五、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专业 (一)申报条件 1.须为高校正在开设的、经教育部正式备案或批准的专业。 2.具有较强的师资力量,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基础较好,氛围较浓,社会影响较大。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二)建设内容 1.培养目标。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要融入体现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具体要求,要对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专业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的要求进行细化。 2.培养方案。结合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并单独实施。培养方案要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实现人才培养模式与大学生创业活动密切结合,每年均设置一定量额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 3.课程体系。按照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培养目标,以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核心,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改进专业课程教学,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开设一批面向全体学生的创新性思维与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进一步完善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体系和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内容的专业课程体系,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精品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共享。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教材的编写工作,联合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重点规划教材。 4.师资队伍。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校内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和领域一线学习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聘请相关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完善专业建设点与行业、企业之间的协同育人机制。 5.实践教学。在试点专业建设中需要重点突出“知行合一”的实践育人理念,依托校级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平台,加大面向创新创业的专业类实践、实训、实验课程和项目的设计开发,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注重过程体验、突出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快校内外实习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步伐,建设一批满足学生专业技能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需要的实践平台或基地,保证全体学生均能结合专业知识和技能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使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实训、创业孵化、项目转化等环节紧密衔接。 6.教学改革。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在人才培养模式、创业帮扶机制、协同育人机制、资源设计开发等方面开展广泛研究,深入探究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特点、规律和实施路径。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灵活多样、凸显实践的考核方式;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学生创新创业学科竞赛、训练项目及其他活动成果的学分转换。 (三)有关要求 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专业的建设周期一般应为3年,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确保试点改革专业建设的建设环节到位和质量体系完整。省教育厅组织成立专家组,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全省通报。 六、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一)申报条件 1.顶层设计。制定并报备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在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及“十四五”规划中列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相关内容,并明确提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目标、政策和举措;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 2.管理机制。落实了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明确创新创业教育校长负责制,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建立了教务部门牵头,就业指导、学生工作、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将创新创业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教学管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有创新创业服务专门机构。 3.课程设计。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相关专业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了通识性创新创业公共课和具有行业特点、与创新创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课,并纳入了学分管理;建设了创新创业教育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选课人数达一定规模,教学效果良好;建立了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组织编写了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教材。 4.教学方法改革。以学生为主体,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小班额教学覆盖面广,学生受益面大;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探索实施非标准答案考试等。 5.实践训练。建设了能够集中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平台;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等基本覆盖相关专业学生;校内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结合学科专业实际,依托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建设了一批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积极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举办或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设计等专题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成立了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效果明显。 6.教学管理。设置了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基本建立了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了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出台了弹性学制相关规定,允许学生休学创新创业;设立了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在评先评优、提前毕业、免试保研等工作中予以认定加分。 7.教师队伍。建立了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队伍;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建立了创新创业导师库(校外导师应占一定比例),并制定了相应管理规范;面向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培训;建立了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制度。 8.资金保障。安排了专门资金,用于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支持在校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 9.特色示范。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鲜明,相关工作示范辐射引领作用明显,具有较强影响力,形成了一些具有本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果。 (二)有关要求 凡已经认定为省级及以上示范高校称号的学校不再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