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海岸带科学与综合管理重点实验室(筹) 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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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灾害监测;海岸带综合管理;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灾害防治;海岸带资源;多学科交叉;陆海相互作用;新兴科学;调查监测;空间规划;致灾机理;重点实验室;海洋;自然资源调查;环境效应;自然资源管理;环境评价;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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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8 00:50:00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海岸带科学与综合管理重点实验室(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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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理论研究;灾害监测;海岸带综合管理;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灾害防治;海岸带资源;多学科交叉;陆海相互作用;新兴科学;调查监测;空间规划;致灾机理;重点实验室;海洋;自然资源调查;环境效应;自然资源管理;环境评价;基金项目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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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全国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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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自然资源部海岸带科学与综合管理重点实验室(筹)(以下简称“实验室”)以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为依托单位,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参与共建。实验室聚焦国家自然资源管理和海洋强国建设重大问题,突出海岸带多学科交叉融合,以集成创新海岸带调查监测技术、揭示陆海相互作用下的海岸带演变规律、支撑海岸带综合管理为使命,以推动陆海统筹、实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打造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海岸带系统、交叉、新兴科学领域的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为自然资源部行使“两统一”职责和加快开展海洋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学支撑和决策支持。   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在海岸带科学与综合管理研究领域的平台优势和引领作用,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根据《自然资源部海岸带科学与综合管理重点实验室(试行)》,制定本指南。   一、主要资助方向   2021年度开放基金课题是实验室的首批开放基金课题,将紧扣实验室“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综合管理”的研究特点,围绕实验室研究领域和发展方向,重点资助“海岸带陆海相互作用与调查监测技术、海岸带地质灾害机理与防治修复、海岸带综合管理理论与空间规划”三个研究方向。具体如下:   方向一:海岸带陆海相互作用与调查监测技术   (1)海岸带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关键技术研究   (2)海岸带环境演化过程及其人类活动效应研究   (3)海岸带现代动力沉积过程及其环境效应研究   方向二:海岸带地质灾害机理与防治修复   (1)海岸带典型地质灾害定量辨识与致灾机理研究   (2)海岸带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   (3)典型海岸带地质灾害防治修复关键技术研发   方向三:海岸带综合管理理论与空间规划   (1)海岸带综合管理理论研究   (2)海岛海岸带资源环境评价方法与实践   (3)海岸带空间规划与管理关键技术研发   二、资助类别   根据资助强度,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分为重点基金、青年基金两类:   重点基金:每课题资助6~10万元,拟资助课题数为3项;面向领域内高水平研究学者设立,应对实验室学术方向拓展、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做出重要贡献。对获得重点基金的学者,实验室将为其提供客座研究员席位,并颁发证书。   青年基金:每课题资助2~4万元,拟资助课题数为6~8项。面向领域内青年学者设立,有望取得突出研究成果。   项目执行期为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0日。   三、申请条件   重点基金: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重点基金课题申请须附实验室固定人员推荐信。   青年基金: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未满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须附导师推荐信。   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四、项目申请与审批   1. 申请人根据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自行选择研究方向和课题研究内容填写《自然资源部海岸带科学与综合管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受疫情影响,本年度申请课题无须邮寄纸质版申请书,将封面页、参加人员签名页、加盖公章和申请人签名页、实验室固定人员推荐信(若需)和导师推荐信(若需)的扫描件随申请书电子版一并发送。   2. 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实验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同一研究方向的择优资助,结果将于2021年7月底之前公布并通知申请者。   3. 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应根据评审意见及时填写课题任务书和合同书,由实验室主任复核后方正式列为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   4. 获得资助的申请者自动成为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   五、开放基金项目成果与署名   1. 开放基金课题取得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自然资源部海岸带科学与综合管理重点实验室”(英文为“Key Laboratory of Coastal Science and Integrated Management,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以及资助项目编号,应将本实验室作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成果不计入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成果。   2. 重点基金一般应发表SCI/SSCI/CSSCI/EI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青年基金一般应发表SCI/SSCI/CSSCI/EI论文不少于1篇。   3. 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任务书和合同书的要求,按期向实验室提交年度进展、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莹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6号   邮 编:266061   电 话:0532-88961195   传 真:0532-88961195   邮 箱:yuying@fio.org.cn   网 址:http://www.fio.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