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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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废旧家电;柔性制造;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智能工厂;信息化;回收系统;工厂建设;汽车;废旧家电回收;关键技术;教育;逆向物流;冷链物流;制造服务;科技服务;检验检测;工业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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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6 17:51:57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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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专项资金;废旧家电;柔性制造;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智能工厂;信息化;回收系统;工厂建设;汽车;废旧家电回收;关键技术;教育;逆向物流;冷链物流;制造服务;科技服务;检验检测;工业互联网
资助力度
*
资助范围
吉林省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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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区内各相关服务业企业: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区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两业融合。重点支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智能工厂建设、工业互联网、全产业链工业设计、定制化生产、柔性制造等制造服务业项目。
2.服务创新。重点支持商务会展、科技服务、互联网教育、智慧家政、人力资源服务、特色行业物流(冷链物流、快递物流、智慧物流)等体现创新发展的服务业项目。
3.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企业回收信息化网络建设,企业分拣中心及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企业逆向物流回收系统建设,拆解企业改扩建及搬迁升级改造,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拆解车间建设,国产分选、处理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及规模化应用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是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守法诚信经营,经营状况良好,未列入企业黑名单。其中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项目法人还需具备家电回收处理所需的相应资质。
2.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开工建设,但尚未竣工。申报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
3.申报多项资金的,需在申报文件中说明已申报其他资金支持情况,并对所说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对已获得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结合项目情况抓紧组织申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报材料采取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同时上报方式。
(1)纸质文件包括:请示文件,单独出具;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十份(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详见附件2),装订成册,
(2)电子版文件包括:资金申请报告扫描至1个PDF格式文档,同时提交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附件1的Excel格式文件1份。
3.请于2021年3月31日(周三)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汽开区经济发展局707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宋任钧,81501228/13843196396,
邮箱:381521714@qq.com
附件:1.2021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
2.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3月24日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