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评估、宁波温州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评估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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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工程咨询;舟山群岛;海洋;甲级资质;经验材料;群岛新区;专项评估;国家级新区;舟山群岛新区;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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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17:42:41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浙江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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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海洋经济;工程咨询;舟山群岛;海洋;甲级资质;经验材料;群岛新区;专项评估;国家级新区;舟山群岛新区;国家发展改革委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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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浙江省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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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一、项目名称: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评估、宁波温州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评估项目
二、预算金额:15万元
三、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新区建设发展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发改地区〔2018〕1712号),我委拟对舟山群岛新区开展建设、宁波温州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情况分别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四、服务质量及要求:一是熟悉领域的相关工作,尤其是对舟山群岛新区、宁波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有深入的认识和研究。二是服务响应高效,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评估和实地调研等工作。三是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新区建设发展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发改地区〔2018〕1712号)要求形成评估报告。时间要求2021年3-4月完成。四承担单位应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为省级以上智库机构。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见;0571-87052734。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项目实施方案及评估材料提纲,报价单、经验材料证明等。
七、评选方式:符合条件的额供应商,按照综合评标法,经委内评审后确定发布结果公告。
八、其他事项:本项目公告期为5天,供应商对该项目内容、评审方式、相关需求等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2510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行政中心1号楼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