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南通市基础科学研究计划和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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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生物资源;临床医学;农业;饲料;理学;发展规划;基础研究;干细胞;临床研究;治疗研究;中医;基础科学;农药;医药;农村河道;港口物流;生物资源保护;恶性肿瘤;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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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17:07:10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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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生物学;生物资源;临床医学;农业;饲料;理学;发展规划;基础研究;干细胞;临床研究;治疗研究;中医;基础科学;农药;医药;农村河道;港口物流;生物资源保护;恶性肿瘤;中药
资助力度
*
资助范围
江苏省
截止时间
*
公告原文
各县(市)、区科技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经发局、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投促局,南通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南通创新区人才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科技对南通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现启动2021年南通市基础科学研究计划和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基础科学研究计划
基础科学研究计划将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重大需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未来产业制高点开展创新研究,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实现前瞻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提升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核心竞争力。
(二)社会民生科技计划
社会民生科技计划将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 重点支持涉及民生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示范,培育民生科技相关产业,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具有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具备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
2.申报项目的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应建有研发机构、设有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研究开发辅助账,近三年享受过科技创新政策。
(二)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原则上须符合申报通知中支持的领域或方向,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计划。
2.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已获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支持,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实施所能实现的技术创新突破、技术创新成果、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预期目标,目标应在项目信息表中明确并可考核,并须将预期目标分解到各阶段计划中。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员工,且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
2.项目负责人应无市级在研科技计划项目(临床医学中心和新型冠状病毒科研攻关专项除外),同一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只能选报一个项目。
3.其他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前三名人员)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应不超过两项。
(四)其他申报事项
1.申请资助额度。原则上申请财政资助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中明确的额度,且不得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50%。
2.信用记录。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存在国家、省、市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且在处罚期内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对列入南通市失信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属地推荐方法,各县(市)区、市经开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南通高新区、南通创新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报和推荐项目。市属企事业单位、省驻通单位的项目,由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本单位)参照上述要求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各申报单位采取网络在线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南通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址: http://xmgl.info.net.cn/)注册(已经完成有效注册的除外),以项目申报用户身份填写《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必备附件和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项目管理系统申报说明)。同时,A4纸打印申报材料(信息表和申报书需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并带水印打印),确保与申报系统提交内容一致,按封面、目录、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平装成册,一式两份报项目主管部门。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3.申报单位应确保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各申报单位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或市相关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明确审核责任人,符合规定要求并推荐的须签字盖章后报市科技局。有限额申报要求的应进行必要的论证筛选,并按限额和申报要求推荐。
4.市科技局根据《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通科计〔2019〕92号)、《南通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通科计〔2019〕109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1年7月1日,项目实施期限按指南要求执行。报送地点: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03室(市科技局项目服务部)。
2.申报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预判的原则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预期绩效目标应能客观反映项目实施后所能达到的技术创新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对未制订预期绩效目标或目标不明晰、不合理的,不予立项资助。
(四)联系方式
综合业务咨询:发展规划处 55018871
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55018886
项目服务部 55018847
项目管理系统技术咨询:55018918 55018909
附件:1.2021年度基础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
2.2021年度社会民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2021年3月23日
附件1:
2021年度基础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
基础科学研究计划将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重大需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未来产业制高点开展创新研究,激发创新主体活力,突破关键“卡脖子”技术,提升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核心竞争力。
一、支持领域
1.工业
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把握产业变革趋势,围绕我市重点支柱产业、重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对产业前瞻问题进行超前部署,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成果,形成一批变革性技术或技术储备,引领产业集群发展成为创新集群,着力支撑南通现代工业的整体提升。
2.现代农业
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开展生物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农业装备、病虫害防治、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品种创制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成果、形成一批变革性的技术储备。
3.公众健康
基于重大传染病、恶性肿瘤诊断的分子生物学、分子分型、病理学与影像学等的早期精准诊断技术研究、生物(分子靶向)细胞治疗研究、基于靶点与特异性生物标志物检测、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脑科学、流行病、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原创性研究。
4.其它
围绕公共社会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智慧南通建设、智能建筑、文化产业、食药安全、污染防治、危化品综治、防震减灾、安全生产、老年人事业、残疾人事业、检验检测等与民生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高校院所和企事业单位。
2.项目负责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其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学术建树和行业影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申报项目符合本计划领域要求,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技术创新性,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省内前列,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4.项目研究内容清晰,目标清楚可量化,有明确的项目成果完成形式。
三、组织方式及其它
1.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2.指令性项目按评审结果择优20%资助5万元,其余项目资助3万元。
3.指令性项目申报数:省属三甲医院40项、市卫健委系统60项、本科院校80项、专科及民办院校15项、研究型事业单位10项、区科技局15项、企业1项。
4.指导性项目申报数:仅限县(市)科技局推荐,各限报15项(江苏省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县(市)可另增加3项)。
5.申报指令性或指导性计划的项目,请在申报书封面栏中注明,推荐部门分别制定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6.申报指令性项目的可选择转指导性项目,推荐部门务必在汇总表中注明,申报期结束后不得更改。
附件2:
2021年度社会民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社会民生科技计划将围绕“两争一前列”的目标定位,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长江大保护、新冠肺炎防治及其它涉及民生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科技示范,培育民生科技相关产业,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一、支持领域
1.社会事业
围绕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医疗配置、防灾减灾、节能降耗、可再生能源、绿色智能建筑、交通运输、港口物流、食药安全、安全生产、危化品综治、老年人事业等领域开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
2.公众健康
坚持临床为导向,瞄准国际前沿,围绕我市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治,在新型传染病、微创治疗、介入诊疗、精准医疗、3D生物打印、慢病综合防治、中医现代化等领域取得一批诊疗、护理、康复的临床应用新技术并能转化为诊疗技术指南,实现我市临床诊疗技术的新突破。
3.现代农业
支持高效绿色生态技术创新,围绕“优质高效多抗宜机”品种选育、畜禽水产绿色养殖、农田生态功能提升、农业物联网、智能农业装备、冷链物流、质量控制、精深加工、智能保鲜、健康食品开发、生物饲料、生物肥料、新型可降解地膜产品研发等技术的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
4.生物医药
支持高端医疗设备、配套试剂、医用材料、医疗器械、重大疾病防治新药、现代中药、高效生物医药、农药、兽药及生物制品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药物,及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有望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等的研发。
5.新冠肺炎专项
围绕新冠肺炎的防控、诊疗、检测等临床新技术,疫苗、药品、检测试剂、设备等产品的研发。
6.乡村振兴专项
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围绕乡村特色农产品引进培育、规模化种养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秸秆处理、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农用废弃物循环利用、农村河道黑臭处理等技术的应用与示范。
7.长江大保护专项
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围绕水生态环境健康状况智能监测、流域水灾害防治、沿江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和固废处理、岸线水污染控制、流域水生物的养殖繁衍、江海洄游型生物资源保护、长江口邻近海域食物网结构变化、海洋生态修复等技术的研究应用与示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高校院所和企事业单位。
2.项目分重点和面上两类,要求研究内容清晰,目标清楚可量化,有明确的成果完成形式,有转化和推广应用,鼓励校(院)企联合申报。
3. 支持领域第2点“公众健康”重点项目,要求建立在省内领先的疾病规范化诊疗技术新方案,并在3家以上市内二级以上医院推广,单病种临床研究病例不少于200例;面上项目除临床研究病例不少于100例,其它要求与重点项目相同。
4.支持领域第4点“生物医药”项目,应具备医药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资质,申报企业必须获得GMP认证,不接受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高校、科研院所单独申报。
5.乡村振兴专项项目须有落实转化的村镇,并与该村镇联合申报,申报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组织方式及其它
1.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2. 指令性项目资助额度:重点项目20万元、面上项目10万元。
3.指令性项目申报数:省属三甲医院40项、市卫健委系统60项、本科院校40项、专科及民办院校15项、研究型事业单位10项、区科技局20项、企业1项。重点和面上项目合并限项,重点项目不得超过申报总数的30%。
4.指导性项目申报数:仅限县(市)科技局推荐,各限报20项(江苏省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县(市)可另增加3项)。
5.申报指令性或指导性计划的项目,请在申报书封面栏中注明,推荐部门分别制定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6.申报指令性项目的可以选择转指导性项目,推荐部门务必在汇总表中注明,申报期结束后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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