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北京市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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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交易;产权保护;理论;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协同保护;高端装备;装备制造;型问题;专利池;新一代信息技术;专利布局;机制建设;理论素养;制造领域;研发和应用;知识产权运营;专利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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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9 21:21:20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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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专利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交易;产权保护;理论;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协同保护;高端装备;装备制造;型问题;专利池;新一代信息技术;专利布局;机制建设;理论素养;制造领域;研发和应用;知识产权运营;专利导航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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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北京市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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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发展,深入推动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拟组织开展北京市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知识产权联盟发展专项项目 支持新设立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建立重点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制定联盟章程或合作协议,起草相关工作及管理制度;筹备组建联盟工作机构;召开首次联盟成员代表大会,设立联盟工作机构等。 (二)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项目 开展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针对本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问题开展研究;协助北京保护中心推动专利预审维权联动服务,以专利导航为切入,提供重点企业专利布局分析,以专利预审为途径,协助高质量专利获得快速审查,以专利保护为目的,通过多种渠道协助企业快速维权。 二、申报条件 (一)知识产权联盟发展专项项目 申报新设立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的相关单位,所在产业领域为知识产权密集型或依赖型产业; (2)各联盟发起单位在所在产业(行业)领域具备专利等知识产权积累,可以形成知识产权集聚或互补优势,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诚信精神; (3)具备引导设立联盟所必须的资源和投入,具有联盟章程或合作协议,具有联盟工作管理制度,设立联盟工作机构并组织召开首次联盟成员代表大会; (4)要有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知识产权联盟运行机制,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5)要在构筑和运营产业专利池,推进联盟成员单位知识产权运营方面具备一定基础,可为成员单位提供知识产权等相关服务,协同推进相关产业的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 (6)具体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承担实质性工作。 (二)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项目 申报开展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项目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或在国家、北京市相关单位备案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 (2)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或高端装备制造领域; (3)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需求,能够针对本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典型问题开展研究; (4)能够组织开展企业走访、培训、研讨等活动,协助推进预审维权联动服务试点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及工作报告; (5)具体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承担实质性工作。 三、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9日-4月2日 四、申报材料 (一)知识产权联盟发展专项项目 1.《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专项申报书》; 2.联盟及成员单位情况介绍。 (二)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项目 1.《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项目申报书》; 2.联盟(协会)及成员单位情况介绍。 五、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材料电子版需同时提交Word格式文档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扫描PDF格式文件;申报知识产权联盟发展专项项目材料请于2021年4月2日前发送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电子邮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申报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项目材料请于2021年4月2日前发送至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电子邮箱:bjippc-kuaiwei@zscqj.beijing.gov.cn。 2.申报材料纸件(一式六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知识产权联盟发展专项项目材料请于2021年4月2日前邮寄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3层);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项目材料请于2021年4月2日前邮寄至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2层)。 六、工作流程 2021年北京市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项目申报工作按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和资金拨付的流程进行。 专家评审环节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申报单位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评审结果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七、其他事项 1.申报项目的联盟或行业协会,接受委托当年之前的3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企业黑名单或不存在其他失信行为。 2.项目承担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将限期交回已拨付的资金,并取消3年内项目的申报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八、联系方式 (一)知识产权联盟发展专项项目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010-84080081 (二)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项目 联系人:郭晴、张欢 联系电话:010-62544288-866、836 附件: 1. 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专项申报书.docx 2. 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