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表面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第一期开放课题及高访课题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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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止
样品制备;重点实验室;留学人员;运行费用;教育;基金资助;登机牌;经费本;笔记本电脑;科研工作者;开放课题;高访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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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8 20:10:49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应用表面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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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样品制备;重点实验室;留学人员;运行费用;教育;基金资助;登机牌;经费本;笔记本电脑;科研工作者;开放课题;高访课题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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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全国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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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2021年度国重第一期高访及开放课题开始征集
高访课题
申请条件要求:
1.一般针对国外知名大学及科研机构成员(包括中国留学人员),申请人须具有助理教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或近期有突出工作的国内外学者。
3.或具有本实验室科研发展急需的技术和经验的学者。
4.国内访问学者于计划执行期间,在重点实验室访问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周;国外学者于计划执行期间,在重点实验室访问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周。
执行时间和经费力度:
高访计划的执行期限一般为一年。国外学者高访计划的每个项目平均资助力度为6万元。具体额度依据科研运行费的预算和教育部拨放额度最终决定。每年度高访计划的总经费约60万元。
审批与立项:
1.重点表面实验室每年度集中申请受理。
2.申请者需填写《复旦大学重点实验室高级访问学者申请》,并详细填写“研究计划”栏目(可加页)。
3.为便于联系和项目管理,请申请人务必填写“校内合作者”,以及“预计访问时间”栏目。
4.申请经费中的“实验材料”和“仪器使用”,请按实际情况填写。一般情况下,建议填“无使用”。
5.书面文档需由申请者本人签名,在截止日前电子版提交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6.实验室主任以及学术委员会负责高级访问学者申请的遴选。
7.审批立项后,根据当年确定的高级访问学者资金总额及评议情况确定资助额度。
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高访经费来源于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对可报销的项目需要符合经费本身性质,科技处,财务处的要求。
特别提醒如下:
1.资助经费使用范围:仅限于访问期间的实验材料费、资料费、国际(或国内)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及生活津贴。
2.来自国外的高访学者国际(国内)旅费不超过3万元,次数不限;来自国内的高访学者国内旅费不超过1万元,次数不限。
3.食宿费报销总额不得超过总经费的25%。
4.生活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发放标准按照复旦大学财务相关规定。
4.除两个往返的国际(国内)旅费外,食宿费报销和国内交通费总额不得超过2万元。
5.除生活津贴外,其余所有费用报销总额的限额为:国外学者4万元,国内学者3万元。
6.访问学者实际在校工作时间的核定由实验室负责,根据相关证明材料(机票或登机牌复印件,及签证签注复印件)确定。
具体报销时,由课题组成员、科研助理在网上向重点实验室申请授权。
请准备好相关资料,自行去财务处报销。经费不外拨。
开放课题
申请条件要求:
国内外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中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博士学位的科研工作者,均可直接申请资助。主要针对科研条件不足的物理工作者或者年轻老师,自带课题,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研究工作。
审批与立项:
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 1-2 年。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从批准立项时间算起。基金资助强度一般为 4-8 万元。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课题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以及主要研究成果。
1.申请者在网站上填写课题申请书,在申请截止日前提交。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不符合资助范围;
3)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
2.申请截止期后一个月内,通过初审的项目提交国重评聘委员会评审。根据当年经费总额及评议情况,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
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1.开放课题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和复旦大学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专款专用。
2.实验室批准给予的课题基金只可用于:
1)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样品制备费、加工、测试、资料费,公用仪器的运行费用。
2)研究人员来实验室的差旅和住宿费。
3.项目结题时,申请人应提交课题执行情况报告和经费使用结算报告。对于没有充分利用的资助,结余经费,由实验室收回,不可转入其他项目。
4.经费不可以单独分本,不可以拨至校外或相关人员的个人账户,申请者只可在复旦报销相关费用。
5.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使用开放课题经费。
6.项目经费不能购买设备、仪器(笔记本电脑)及各种形式的固定资产。
7.不能用于任何人的劳务费的发放。
8.用于上海市内交通金额,每年报销不得超过500元。
有意申请的老师,请在3月22号前,回复电子版申请书到:jiawei@fudan.edu.cn
高级访问学者申请(2020版).doc
开放课题申请书(2019版).doc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