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探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海南)建设路径课题研究承研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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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药;成果转化;资源分布;自由贸易;理论;变化趋势;建设模式;医疗资源;知识结构;居民健康;区域医疗;分布现状;疾病谱;课题研究;卫生健康;政务信息;医药局;创新举措;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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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8 04:10:06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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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中医;医药;成果转化;资源分布;自由贸易;理论;变化趋势;建设模式;医疗资源;知识结构;居民健康;区域医疗;分布现状;疾病谱;课题研究;卫生健康;政务信息;医药局;创新举措;建设试点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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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海南省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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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总结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经验,研究支持海南建设区域医疗中心”,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印发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根据我委工作计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课题研究承研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要求
总结区域医疗中心第一批试点经验,研究海南省居民健康需求情况,研判疾病谱特别是重点病种变化趋势和跨区域异地就医病种和流向,分析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分布现状和主要问题,把握海南开展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优势条件和有利因素,研究提出重点病种、输出及依托医院、建设模式、配套改革创新举措和预期成效,为推动海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供研究参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具备完成课题所需的专业人才、知识结构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域研究能力,承担过国家或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研究的项目或发表过类似成果。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创新能力。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能够保证课题研究成果按期实现延伸传化或政务信息等方式开发利用。
(二)课题负责人
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研究领域有较好地成绩,必须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三)课题组成员
课题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需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课题组至少有5名高级职称成员,课题负责人曾参与过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相关领域国家或省级课题研究工作。
三、经费预算
30万元人民币(含所有与课题相关税费等支出)。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附件《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研究思路、内容框架、进度安排、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形式、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邮寄至下附地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下附邮件地址(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需注明“课题申报”)。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受理。
(三)我委将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研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中标公告在我委官网发布)。
(四)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43室
邮编:570204
联系人:陈林敏
联系电话:0898-65312275
电子邮箱:shc_fgw@hainan.gov.cn(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申报”)
附件: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