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1年度延安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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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交叉学科;科技计划;重点实验室;能源;高新技术企业;技术研究;战略联盟;区域创新;众创空间;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区域创新能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质量发展;产业技术;科技创新团队;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延安新区;科技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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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7 18:03:25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延安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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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专项资金;交叉学科;科技计划;重点实验室;能源;高新技术企业;技术研究;战略联盟;区域创新;众创空间;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区域创新能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质量发展;产业技术;科技创新团队;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延安新区;科技创新平台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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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陕西省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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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科技局(教科体局),延安高新区管委会,延安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延市办字[2020]82号)和《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延市发[2018]19号)文件精神,根据《延安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管理办法》(延市科发[2020]33号)有关规定要求,充分发挥我市科技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快我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加强基础学科和能源、化工、农牧等交叉学科建设,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现就征集2021年度延安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创新平台类别 2021年延安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包括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众创空间建设、星创天地建设。 二、申报程序 1.2021年度各类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申请单位填写相应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及归口管理单位; 2.经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及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填写推荐意见、盖章,提交市科技局。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资信可靠,能满足申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条件和要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单位及平台负责人在以往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记录的一律不得申报。 2.同一平台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创新平台。 3.所有书面材料一式5份,A4纸打印,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4.驻延省属企业、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推荐申报,其它单位按照隶属关系或所属区域推荐申报。 四、受理时间 2021年3月16日-2021年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五、其他事项 1.2021年度延安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申报指南及各类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申请书等,请在延安科技网(http://kjj.yanan.gov.cn/)下载中心下载。 2.项目受理地点 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920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创新团队、众创空间) 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924室(星创天地) 3.对于新认定首次进行评估获得优秀、良好和合格等次的市级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市科技局将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六、联系方式 1.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创新团队、众创空间 联系人: 崔华丽 拓 宁 联系方式: 0911-7090920 2.星创天地 联系人: 赵继荣 雷文龙 联系方式: 0911-7090924 附件:2021年度延安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申报指南.doc 延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