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1年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建议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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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医药;先进材料;智能制造;电池;信息服务;量子;量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海洋经济;电子信息;生命科学;生物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精密仪器;绿色;海洋;能源;医疗器械;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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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6 00:00:00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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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农业;医药;先进材料;智能制造;电池;信息服务;量子;量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海洋经济;电子信息;生命科学;生物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精密仪器;绿色;海洋;能源;医疗器械;新能源
资助力度
*
资助范围
广东省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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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各有关单位、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为做好省、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储备工作,我局计划于3月底集中评价筛选一批优质建议项目纳入2021年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储备库,作为推荐省项目和编制市重点研发项目指南的主要项目源。请各有关单位于3月28日前提交相关项目建议,之后提交的项目建议将纳入下一批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一)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技术领域   包括: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经济、现代种植业和精准农业、现代工程技术。   (二)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及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   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   (三)东莞市五大领域十大产业关键技术   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五大领域;新一代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通信、智能终端、工业机器人、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材料、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池、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十大产业。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应在该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可填补国内空白,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和产业化前景,能够满足我市重点产业共性技术需求。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优先考虑。   (二)项目主承担单位原则上为企业,拥有独立研发或组织业界资源共同研发的场地、资金、人才、设备等科研条件。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组建技术联合体共同开展研发攻关。由高校院所提出项目建议时,需明确主要参与企业。   (三)项目征集面向市内外所有独立法人单位开放,但项目主要研发和实施工作必须在东莞。   (四)上年以来已提交的项目建议无需重复提交。   (五)项目征集工作常年受理,每年分批集中评价筛选入库。   三、征集程序   (一)组织申报   请各镇街(园区)通知并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认真填写项目建议书。   (二)材料填写   项目建议申报形式为网上申报,常年受理,无需提交书面材料。填报单位线上填写建议书,需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选择申报管理——填写项目征集——新增项目征集——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建议书。若填报单位为首次参加项目申报,则必须于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新账号。凡是2021年3月28日17:30分前完成线上填写并提交的项目建议将列入本批评价入库,之后提交的项目建议将纳入到下一批。   (三)镇街(园区)推荐   填报单位网上填报并提交建议书后,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初审推荐(2021年3月29日前17:30分前)。市外单位由我局直接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建议书.doc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2日     (联系人:综合规划科 陈家辉、游嘉玲;联系电话:22831475、22831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