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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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文化艺术;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医学研究;动物实验;信息安全;科技查新;生物医学;医疗卫生;科研伦理;体育中心;科技安全;伦理原则;沙井街道;综合训练馆;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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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5 00:00:00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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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体育;文化艺术;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医学研究;动物实验;信息安全;科技查新;生物医学;医疗卫生;科研伦理;体育中心;科技安全;伦理原则;沙井街道;综合训练馆;艺术
资助力度
*
资助范围
广东省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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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医疗卫生单位加大基础研究力度,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20]11号)和《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区科技创新局部分)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宝科〔2021〕3号)有关规定,现启动2021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1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宝安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的医疗卫生类基础研究项目;   (二)医疗卫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基础研究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正在承担的基础研究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信息安全)的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二)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三)伦理审查意见复印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需验原件)   (四)合作协议复印件(有合作单位的项目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需验原件)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公章,材料需连续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要求一式二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三、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21日18:00。   申请人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ticapply.sz.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23日。   1.区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电话:0755-85908590   宝安区政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周六,上午9-12点,下午2-4点;周日(半天),上午9-12点。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新安街道办事处1楼;电话:0755-23496505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电话:0755-27944955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0755-85905590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0755-29446529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0755-27380822   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一号(旧国税);0755-27218007   8.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0755-29352535   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0755-27088000   10.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0755-27211160   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大楼一楼;0755-29732722   各街道政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周六,上午9-12点,下午2-4点。   在纸质材料受理期间也可将申请材料(含原件)寄至收件地址: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收件人: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物料室,联系电话:0755- 27660224。   四、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29998348,29993710。   声明: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局举报。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