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 2021年度首次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进行中
已截止
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节能;轨道;新能源汽车;机床;航空;航空航天;航天;能源;材料评价;新能源;机器人;稀土;数据记录;汽车;信息技术;软件;新材料;评价模式
+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
订阅
+
文 号
课题方向
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节能;轨道;新能源汽车;机床;航空;航空航天;航天;能源;材料评价;新能源;机器人;稀土;数据记录;汽车;信息技术;软件;新材料;评价模式
资助力度
*
资助范围
全国
截止时间
*
公告原文
为发挥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牵头建设和共建单位的作用,促进资源共享和合作共建,保障行业中心建设和运行科学化、高效化。行业中心依据《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向共建单位开放并设立开放课题。现公布《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2021年度首次开放课题申报指南》。请有意向单位点击链接并下载申报指南及模板。
附件: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2021年度首次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国家稀土新材料测试评价行业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
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
2021年度首次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为发挥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以下简称“行业中心”)牵头建设和共建单位的作用,促进资源共享和合作共建,保障行业中心建设和运行科学化和高效化。行业中心依据《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向共建单位开放,并设立开放课题。现公布《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2021年度首次开放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申请条件及经费支持
行业中心共建单位测试评价相关研究专家或团队,均可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
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必须具有硕士学位且硕士毕业后从事所申请方向研究3年及以上科研经历,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开放课题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开放课题资助金额一般为5~60万元。
二、资助方向
行业中心瞄准稀土新材料测试评价的共性问题和行业发展需求,坚持研究的创造性和适用性,开放课题资助方向如下:
1. 重点稀土新材料评价模式研究与应用示范
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航空航天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重点应用领域中急需的重点稀土新材料,开展面向新材料全生命周期的产品符合性、工艺稳定性和服役适用性等评价模式研究,并建立相关应用示范。
方向拟支持项目不超过2项。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填写《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将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3月15日前(以邮件时间为准)寄包头稀土研究院,同时将电子版发到btxtykyc@163.com。邮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6号包头稀土研究院;邮编:014030。
(二)行业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课题进行评审,申请者需参加答辩,最终对评审结果进行通报和回复。
四、课题管理
(一)行业中心指派专门人员对课题进行管理,开放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应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二)课题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应随意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如涉及研究目标、内容、预期成果等改变,必须由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限的一半时间前提出申请,报行业中心审批。
(三)一般情况下,课题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需报行业中心审批及备案。
(四)行业中心对开放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或检查。课题负责人应于课题执行中期提交《开放课题中期进展报告》。内容包括:研究进展情况;成果的书面材料;经费使用情况及后续研究计划。行业中心将根据课题的执行进展和成果情况,确定后续的资助强度。对不按时报送进展报告、工作无进展、经费使用不当的课题,缓拨下期经费。课题负责人如不能纠正、补报,实验室将中止资助。
(五)开放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2周内向行业中心报送《开放课题总结报告》,并附有关成果复印件。行业中心将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达到任务书要求时准予结题。向行业中心提交的材料包括:
1.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
2.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著作;
3.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4.经费决算表;
5.对项目发展的设想;
6.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软件、程序等和其它资料,以及目录清单。
(六)结题报告经行业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再申请课题。
五、课题成果管理
(一)开放课题成果主要体现为论文、专著、专利、标准、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等。
(二)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等科研成果,均应标注“包头稀土研究院开放课题+课题编号”(英文名称:Baotou Research Institute of Rare Earths+课题编号);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科研数据、论文和研究报告等成果,归包头稀土研究院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
(三)对于高质量完成的开放课题,经行业中心审定批准后,可以滚动支持或在以后新申请时予以优先资助。
六、经费使用与管理
(一)开放基金课题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和包头稀土研究院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单独建帐。
(二)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中止资助。
(三)对于进行中期终止的研究项目,实验室将中止资助,将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收回已拨付资助经费,用于资助其它项目。
本指南解释权属于行业中心。本指南涉及的有关申请书、表格请登录www.brire.com 网页,点击国家稀土新材料测试评价行业中心进行下载。
联 系 人:赵静
电 话:0472-5179255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