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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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制造业;接入服务;数字化升级;数字化;接入平台;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产品数字化;互联网+;制造业企业;异构信息;工业互联网;运营商;工业制造;生产管控;数据决策;先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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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2 00:00:00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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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专项资金;制造业;接入服务;数字化升级;数字化;接入平台;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产品数字化;互联网+;制造业企业;异构信息;工业互联网;运营商;工业制造;生产管控;数据决策;先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商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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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陕西省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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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27号),推动工业制造业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实施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按照《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6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支持中小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服务平台开展企业上云上平台业务,围绕产品数字化管理、生产管控、经营管理、产品溯源等核心业务环节,重点包括: 面向中小企业接入标识解析平台服务。面向中小企业内部的生产制造环节,支持生产业务上云上平台,通过标识实现对异主、异地、异构信息的智能关联,为信息共享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重要手段和支撑,推动企业由内而外加快数字化升级,提升透明化管控和数据决策水平。针对广大中小企业面临的共性需求,采用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应用接入服务,精准解决企业生产问题,推动企业加快“上平台用平台”进程。 二、支持方式 对于接入国家认可的、可信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服务平台的中小企业,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以中小企业与平台服务提供商所签订书面合同金额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西安市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照章依法纳税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 (三)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五)已接入国家认可的、可信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服务平台。 四、申报资料 (一)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二)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三)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四)申报单位申请报告。 (五)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六)项目绩效目标表 (七)申报企业单位2020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八)接入平台企业与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服务平台运营商签订的书面合同。 (九)项目单位支付给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服务平台运营商的付款凭证复印件。 (十)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完善和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及推荐程序,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申报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项目资料,经审核后将项目推荐至市工信局。 (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申报方式,项目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项目单位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czyxmk.sf.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四)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次,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强项目申报全过程监督,对以虚报、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各区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请于2021年3月20日前向市工信局推荐上报2021年省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将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作为附件)和项目纸质资料(胶装成册,一式5份)。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两化融合处 杨景垚 电话:029-86788991 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处 何安 电话:029-89821807 附件:1.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提纲 2.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项目绩效目标表 4.西安市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5.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服务平台应包含的功能明细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