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长寿区2020年度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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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统一编码;物流服务;服务产业;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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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0 00:00:00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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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专项资金;统一编码;物流服务;服务产业;扶持资金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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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重庆市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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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长寿府发〔2019〕9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长寿区2020年度商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在长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商贸流通企业。 二、扶持方式及标准 拟申报单位按程序申报、审核、公示后下达,具体补助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附件3)。 三、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在区政府网站下载申报指南,按规定准备申报资料(一式三份)。附件1、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为所有单位的必报材料,其余对照附件3中各项目所列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申报资料提交给区商务委。 (二)资料审核。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扶持公示。通过项目复审后,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提出拟支持名单、扶持金额,上报区政府审定。区商务委将审定的拟支持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 (四)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由区财政局、区商务委联合下达资金文件,予以兑现。 四、申报要求 (一)按时组织上报。申报单位于4月15日前报送申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如实填报资料。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与完整,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经查实后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可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复印件手写或涂改无效。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胶装成册,书脊上打印“企业名称”(如书脊太窄打印不下,可正楷手写)。全册内每页统一编码,均须双面打印和双面复印,横向页面的标题栏应朝向背脊处。   附件:1.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2.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长寿区2020年度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产业发展            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4.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长寿府发〔2019〕9号)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