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廊坊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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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科技计划管理;成果转化;技术研究;科研失信;科技计划项目;文件类型;重大科技成果;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市科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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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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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科技计划;科技计划管理;成果转化;技术研究;科研失信;科技计划项目;文件类型;重大科技成果;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市科技计划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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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河北省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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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各县(市、区)科技局,廊坊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廊坊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市科技局编制了《2021年度廊坊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及筛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廊坊市所属的或者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机构,市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承担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和能力,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五)符合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二、相关事项 (一)申请人在研项目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可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 (二)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三)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四)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的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六)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申报通知和指南具体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并注意核查所申报项目与指南对应的相关业务科室是否一致。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无纸化申报),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申报及推荐审核项目通过登录“廊坊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lf.gov.cn/)——“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平台”——“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在线操作。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使用说明”。 四、受理时间地点 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第一批2021年4月15日、第二批2021年8月31日。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第一批2021年4月20日、第二批2021年9月5日。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请将“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在线导出的项目汇总表(2份)加盖公章后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方式见申报指南(附件)。 办公地址:廊坊市新华路华园里1号 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分别于4月25日、9月10日前将第一批和第二批推荐参评项目汇总表报资源配置科。 文件类型: .doc 2021年廊坊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doc (44.00 KB)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