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市级技术改造专项2020年设备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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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制造业;数控设备;产业政策;假发;数据采集;检测系统;自动化;仓储系统;夹具;在线质量检测;智能化;智能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机器人;信息化;成套生产线;生态环境;质量检测;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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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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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专项资金;制造业;数控设备;产业政策;假发;数据采集;检测系统;自动化;仓储系统;夹具;在线质量检测;智能化;智能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机器人;信息化;成套生产线;生态环境;质量检测;传感器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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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江苏省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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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审)局: 为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促进全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意见》(扬府发〔2019〕87号)、《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意见》(扬府发〔2020〕83号)和《扬州市市级发展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扬财规〔2019〕3号)要求,现启动市级技术改造专项2020年设备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扬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 3、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4、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要求公示相关信息,信用良好。 5、同一项目当年未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往年获得市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已完成。 6、行业代码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13~42大类的制造业。 二、申报范围 (一)鼓励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项目 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项目内容:企业购置使用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数控设备、工业机器人(可含夹具)、自动引导车(AGV)、自动化物料传送系统、智能仓储系统、在线质量检测系统、安全环保能耗的智能预警防控优化系统、设备数据采集盒、各类传感器、监视器、电子标签、条形码扫描枪、条形码打印机等智能化设备合计不低于800万元(不含税价)。 支持方式:按设备投资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通过2019年市级组织的智能车间建设诊断并已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的按5.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二)政策过渡期技改项目 按照市级技改政策的惯例,扬府发〔2020〕83号中“年设备投资超过800万元或500万元”是指财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1、对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设备发票未达新政策标准500万元的企业,可申报政策过渡期项目:申报条件、支持方式、申报材料与(一)鼓励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项目相同,但发票期限延伸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对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设备发票达到新政策标准500万元的企业,从以下两种方式中自愿选择一种申报: (1)仍坚持归并申报上述1.政策过渡期项目,申报条件、支持方式、申报材料与(一)鼓励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项目相同,但发票期限延伸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设备发票按2021年5月份有关通知要求单独申报83号文“设备投资满500万元”的新政策,但奖励金额计入企业2020年设备补助总额,该总额不超过申报83号文项目类别对应的最高限额。 (三)奖励智能车间示范项目 时间范围:2020年度。 项目内容:被认定为江苏省示范智能车间。 支持方式: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该项目为免申报项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材料: (1)市级技术改造专项2020年设备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 (2)信用承诺书(附件2); (3)市级技术改造专项2020年设备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3); (4)设备购置清单(附件4); (5)购置设备发票复印件,设备供应商为扬州本地企业的要进行标注;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技改项目在工信(或审批)部门备案文件复印件;技改项目在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或企业最近一次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项目纳入2020年当地工业技改投资统计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盖章原件2份和电子文档,经各地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后报至市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所有作为佐证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申报主体的公章。 2、各地主管部门申报材料: (1)各地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请示; (2)市级技术改造专项2020年设备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三)类项目仅需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申报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行业代码、项目名称、项目简述;(一)、(二)类项目需全部填写准确,不得漏填。其中,项目申报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信用审查依据,各地工信部门务必核实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无法开展信用审查的,该项目将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盖章原件2份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市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 2、各地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21年3月19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信用记录使用。根据国家、省要求,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对失信主体限制安排财政性资金项目,具体按《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信用审查与结果应用实施细则》(苏经信信用〔2017〕42号)文件规定执行。 2、严明纪律要求。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按要求填写信用承诺书(附件2)。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记入信用“黑名单”,3年不得申报任何市级工业扶持资金项目,不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工业和信息专项资金。发现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问题的,从严查处、追究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从严处理。 六、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0514-89993723 市财政局工贸处0514-87863577 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866629 市工信局机关纪委0514-87862707 宝应县工信局业务联系电话:88220767。高邮市工信局业务联系电话:84613739。仪征市工信局业务联系电话:80852944。江都区工信局业务联系电话:80809157。邗江区工信局业务联系电话:87862206。广陵区工信局业务联系电话:82088852。市开发区经发局业务联系电话:82982682。生态新城经发局业务联系电话:82931035。 本通知电子版可在市工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gxj.yangzhou.gov.cn。 附件: 1、市级技术改造专项2020年设备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书 2、信用承诺书 3、市级技术改造专项2020年设备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 4、设备购置清单 5、市级技术改造专项2020年设备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扬州市财政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