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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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止
工程设计;设计专业;网络登录;高质量发展;新、旧;第四季度;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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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4 22:42:43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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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工程设计;设计专业;网络登录;高质量发展;新、旧;第四季度;扶持资金
资助力度
*
资助范围
福建省
截止时间
*
公告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规〔2020〕8号)精神,我局根据文件要求,对2020年度符合资质升级、注册地迁入我市、增产增收等奖励条件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奖励,现将有关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符合《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的奖励条件的本市企业、单位。
二、纸质申报材料(证书、批文需提供原件核对,书面材料 加盖公章)
(一)建筑业奖励申报表(附件1);
(二)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最高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的:提供新、旧资质证书、资质批准文件(批准时间自2020年8月11日(含)起算)。
2.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晋升为工程设计行业甲级的:提供新、旧资质证书、资质批准文件。
3.申报产值奖励的:“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2020年第四季度建筑业生产情况表(C204-1表)和2020年工程项目完成产值情况表(附件2);企业迁入厦门的,还需提供迁入证明。
(三)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通过网络登录“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http://202.109.244.108:8888/login.jsp)提交奖励申报,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二)各申报单位在完成网络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书面材料报至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310室)。
(三)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3月31日;由于奖励资金需向财政部门申请,逾期申报奖励的,将不再受理。
(四)市建设局受理、审核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建设局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后拨付奖励资金。
四、相关要求
(一)奖励政策与市、区其他优惠政策类同或重复的,企业可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享受。
(二)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企业,市建设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直至列入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取消申请奖励资格,已拨付的奖励资金,将依法追回。
(三)获得奖励后五年内迁出本市的企业,须退回全部奖励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1.建筑业奖励申报表
2.2020年工程项目完成产值情况表
3.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指南
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规〔2020〕8号)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3月1日
(联系人:市建设局建筑业处 林工 联系电话:8123024)
附 件 下 载:
·附件1、建筑业奖励申报表(2020年度).doc
·附件2、2020年工程项目完成产值情况表.xlsx
·附件3、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指南.docx
·附件4、厦府规〔2020〕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