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苏州市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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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传统建筑;绿色建材;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节能;技术路线;绿色;能源;资源化利用;可再生能源;信息化;宜居城市;乡村建设;质量安全;垃圾资源;建筑垃圾;垃圾资源化;理论;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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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5 03:19:03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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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理论研究;传统建筑;绿色建材;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节能;技术路线;绿色;能源;资源化利用;可再生能源;信息化;宜居城市;乡村建设;质量安全;垃圾资源;建筑垃圾;垃圾资源化;理论;基础理论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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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江苏省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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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服务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围绕美丽宜居城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韧性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碳中和研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海绵城市、设计创新创优、传统建筑保护、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抗震防灾、宜居村镇与美丽乡村建设、建筑信息化、智慧建筑、智能建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绿色建材、绿色建造等内容,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和开发基础,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有利于产业机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对我市建设领域技术进步有较好的促进作用。纯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2.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科研条件。项目第一负责人应当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应在申报领域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优先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开展合作研究。 3.申报项目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项目研究经费主要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预算合理。 4.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2年。已承担市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结题的,不得再次申报或参与申报。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苏州市建设系统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1),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送至市住建局科技处,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szzjjkyc@163.com。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多个项目的单位,填写《市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按项目的优先顺序进行排序,连同项目任务书一并报送。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手续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佳琦   联系电话:65111960 地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处(苏州市锦帆路239号214办公室)   附件:1.苏州市建设系统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 2.市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