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1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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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止
农业;基础研究;海洋科学;卫生机构;科技合作;大科学;电子信息;大科学装置;海洋;能源;基金项目;新材料;应用基础研究;产业转型;高质量发展;医疗卫生;粤港澳;研究平台;政务平台;征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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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4 22:49:42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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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农业;基础研究;海洋科学;卫生机构;科技合作;大科学;电子信息;大科学装置;海洋;能源;基金项目;新材料;应用基础研究;产业转型;高质量发展;医疗卫生;粤港澳;研究平台;政务平台;征集对象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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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广东省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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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做好2021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粤莞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现面向我市单位征集2021年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围绕我市大科学装置群建设、社会经济科技高质量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需求,聚焦基础研究平台建设、人才团队培养,结合粤港澳科技合作的重点领域,集聚市内外优秀创新资源,推动协同创新,征集重点项目及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申报指南建议(模板见附件1)。每位建议人限报送1份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二、征集领域和对象   (一)征集领域   本年度重点围绕人口健康、生物与农业、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数理与交叉前沿、能源与化工领域、海洋科学领域、环境与生态领域等9大领域等征集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二)征集对象   面向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骨干企业等省基金依托单位征集,鼓励联合开展研究。   三、征集方式及时间   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将作为2021年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编制的重要依据。请接通知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进行填报(详见附件2),线上填报时间为2021年3月5-19日,逾期不予受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集表(模板).docx    2.省市联合基金线上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4日     (联系人: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黄培锟;电话:0769-22831340;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