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进行中
已截止
农业;科技政策;创新体系;农业科技;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体系;农业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平台;创业平台;五中全会;引领示范;高质量建设;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
+
2021-02-25 18:13:38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
订阅
+
文 号
课题方向
农业;科技政策;创新体系;农业科技;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体系;农业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平台;创业平台;五中全会;引领示范;高质量建设;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
资助力度
*
资助范围
河南省
截止时间
*
公告原文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平顶山市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建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条件 请各县(市、区)政府对照《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提出的申报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主体组织申报。 (二)星创天地申报条件 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平顶山市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提出的申报条件,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按照《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和《平顶山市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要求组织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各级政府和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主体责任,推动创新平台高质量建设。 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的宣传,深入企业进行摸底,加强指导,引导企业用足科技政策;坚持严格把关,开展好材料的预审工作。 3.各申报企业要加强科技研究工作,努力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积极申报科技创新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好相应材料,确保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 4.符合申报市级农业科技园区条件的县(市、区)填报《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提供相关附件资料,装订成册。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推荐名称为“平顶山+县(市、区)名称+市级农业科技园区”;每个县(市、区)建1个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已建有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的不再批建。 5.符合申报市级星创天地条件的企业填报《平顶山市星创天地申请书》和《平顶山市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提供相关附件资料,装订成册。 四、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于3月19日前将推荐的汇总表盖章、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科(108室),电子版发送至农村科邮箱。 联 系 人:黄敦先 联系电话:0375—3931192 邮 箱:pdsnck@163.com 附件: 1、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docx 2、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docx 3、平顶山市星创天地申请书.docx 4、平顶山市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docx 5、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docx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