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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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企业;重点实验室;信息化;资产负债率;信息技术;软件;环保;重大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能力;疫情防控;技术研发平台;信息技术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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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5 00:29:28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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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龙头企业;重点实验室;信息化;资产负债率;信息技术;软件;环保;重大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能力;疫情防控;技术研发平台;信息技术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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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山东省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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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业指挥部《省级支持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实施细则》(〔2020〕18号)要求,现请各区县组织辖区内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企业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要求 (一)基础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纳税,原则上同一集团(母公司)限报一家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主导产品均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 3.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二)一般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各地龙头企业,2020年度全国电子百强、软件百强企业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支持。 2.科技创新能力较强,拥有两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及省级以上技术研发平台(如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经费占比在3%以上。 3.企业发展活力较强,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有较大改善,“十四五”期间有明确发展方向并有相应重大项目支撑。 4.社会效益良好。2020年地方税收(相关税收范围见附件1)在4000万元以上且纳税额超过2019年。吸纳就业人数较多,在促进稳岗就业中发挥较大作用。 二、申报企业需报送的材料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2); (二)申报企业需报送但不限于以下支撑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9年和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等数据第三方证明材料。 3.2019年和2020年研发经费占比第三方证明材料。 4.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省级以上技术研发平台批复文件。 5.2020年净资产收益率提高幅度、2020年资产负债率下降幅度等第三方证明材料。 6.2019年和2020年地方税收第三方证明材料。 7.期末从业人数、年度从业人员增加数等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第2、6项证明材料必须由第三方提供,其余证明材料如因年度审计时间等原因确不能由第三方提供,由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相关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无误后推荐上报。 (三)加盖企业公章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三、其他事项 (一)地方税收、经济效益、科技创新等指标的详细解释参考《省级支持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实施细则》(〔2020〕18号)的指标说明。 (二)请列出证明材料清单,并进行汇总装订。如:专利证明文件、税票证明文件等。 (三)历下、市中、高新区最多推荐5家企业,其他各区县最多推荐3家企业。 (四)各区县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无误后推荐上报。请于2月4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市工信局联系人:王尽晖 朱新宇,电话:66605786。 电子邮箱:sgxjxxhyszjjc@jn.shandong.cn 。 地址:龙奥大厦B区328室。 附件1-省级支持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实施细则.pdf 附件2-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表.xls 附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4-关于组织申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