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德州市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资助资金的通知(局函〔20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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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运河;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转化;新旧动能转换;登记簿;增资扩股;国家知识产权局;高价值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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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5 03:28:34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德州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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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军工;运河;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转化;新旧动能转换;登记簿;增资扩股;国家知识产权局;高价值专利
资助力度
*
资助范围
山东省
截止时间
*
公告原文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部: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价值专利向我市转移转化,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德政办字〔2020〕3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德州市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助主体为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二)专利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工单位或市外的其他创新主体,向市内转移转化;
2.依法获得国家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
3.专利状态正常,不存在纠纷等情况;
4.专利权人合法变更为购买专利企业、以专利作价出资入股的新创办企业或增资扩股企业,变更事项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5.应为2020年发生的专利转移转化。
二、申报时间
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2日。
三、申报材料
(一)专利交易资助申报材料:
1.《德州市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资助资金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纸质版;
3.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6.专利交易合同、发票复印件;
7.专利转化实施情况说明;
8.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单位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专利作价出资入股资助申报材料:
1.《德州市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资助资金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纸质版;
3.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6.主管部门出具的专利作价出资入股证明材料;
7.专利转化实施情况说明;
8.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单位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A4纸打印,装订成册。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确认真实无误后,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初审、汇总,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
(三)市市场监管局对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报送项目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和金额,提出资金资助方案,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辰 联系电话:0534-2228835
联系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279号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子邮箱:dzzscqj@dz.shandong.cn
附件:关于修订印发《德州市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资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