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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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基础研究;现代交通;大科学;电子信息;化学;航空;航空航天;航天;能源;基金项目;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关键技术;新材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应用基础研究;科学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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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3 18:54:27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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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农业;基础研究;现代交通;大科学;电子信息;化学;航空;航空航天;航天;能源;基金项目;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关键技术;新材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应用基础研究;科学基金项目
资助力度
*
资助范围
四川省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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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编制工作(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研究提出并解决我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中关键技术背后的重大科学问题,推动我省科技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助力四川打造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现将2022年度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域联合基金项目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申报指南按照重点项目层次进行建议,每年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指南约49条。
二、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要求,联合资助方每年度研究领域一般不超过5个。本次指南的征集凝练应紧密围绕生物与农业(可适当包含环境与生态领域相关研究方向)、新材料与先进制造(可适当包含能源与化工领域相关研究方向)、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要聚焦四川问题、四川优势和四川特色。
三、关于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的定位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以指南为引导,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发展紧迫需求,聚焦关键领域中的核心科学问题、新兴前沿交叉领域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加强战略谋划,系统布局;应当打破区域壁垒,促进思维碰撞,强化学科深度交叉融合,聚集多学科优势团队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融合研究,推动产出重大原创成果。
四、关于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科学性和规范性的要求
1.指南中研究方向设置要聚焦科学问题,应当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且具有前沿性;指南研究方向应当具备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
2.指南研究方向要具有创新性,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重复。
3.指南研究方向要强调对当年申请项目的指导作用,指南研究方向名称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4.指南研究方向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语言精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少字以及错别字等问题。
五、推荐单位注意事项
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限项推荐安排见附件1),各单位应认真履行推荐主体责任,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自身优势科研领域,认真组织论证并填写《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表》(附件4),切实提高指南建议质量。
(一)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有关要求,提前组织专家(不少于3位)分领域对本单位申报指南建议逐个进行把关论证、修改完善,拟推荐清单经单位公示后,汇总报送科技厅。
(二) 专家把关论证意见须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三) 推荐的指南建议原则上不能超过限项推荐安排。
(四) 各单位须对报送的指南建议逐个安排指导专家,实行全程跟踪指导。
六、指南建议人要求
(一) 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 指南建议人一般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
七、指导专家事项
(一) 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 原则上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更高级别项目的经历;
(三) 欢迎两院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会评专家作为指导专家;
(四) 每年度只能作为1-2项项目指南的指导专家,当年度指南建议人不能作为同年度其它项目指南的指导专家;
(五) 指导专家应在推荐的指南建议表上亲笔签名,并对指南编制、项目申报、会议答辩等实行全程跟踪指导;
(六) 项目指南经专家评审进入正式推荐后,指导专家应负责指导指南建议人根据专家建议对指南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七) 连续2年推荐的项目指南未正式入选,暂停1年指导专家资格。
八、指南建议报送要求
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原则上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各单位报送材料时,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函(附件2)和推荐建议清单(附件3)。指南建议电子版请于2021年4月19日(周一)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4月23日(周五)前提交到(或快递至)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快递单请备注“2022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
逾期不再单独受理。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
邮 编:610016
联系人:王 新,成 瑶 028-86671925
邮 箱:wangxinmarine@126.com
附 件:
1.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限项推荐安排表
2.关于推荐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的函
3.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汇总清单
4.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2月22日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