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开展广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和管理课题研究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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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业企业;农业发展;农业现代化;农业社会化;农业生产;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管理对策;农场;家庭农场;大中城市;理论;农村发展;农民合作社;服务链;供给机制;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发展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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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0 14:33:11
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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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农业;农业企业;农业发展;农业现代化;农业社会化;农业生产;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管理对策;农场;家庭农场;大中城市;理论;农村发展;农民合作社;服务链;供给机制;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发展特征
资助力度
*
资助范围
广东省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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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为加强对我市农村发展改革、农业现代化工作的研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拟委托具有相关能力的机构开展广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和管理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委托内容及需求
(一)在开展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掌握广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整体情况及各区情况,摸清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侧与需求侧诉求,总结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取得的成效、经验和遇到的问题,深入全面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对比国内重要大中城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情况,对标国家、省、市工作要求,找准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着力点,形成广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和管理对策的专题研究报告。
(二)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含农业生产托管)相关政策要求,阐述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范围及工作原则。在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链条等方面搜集整理广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情况,注重收集农民群众对服务的意见反馈,提炼广州农业社会化发展模式,研究农业社会化发展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全产业链发展联系。结合广州农业发展特征和农民生产需求,研究探索切合实际的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给机制与实现形式。形成广州市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意见(办法),为广州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具体要求
(一)申请主体要求。
1.申请主体必须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信用,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以具有相应编纂能力的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为主。
2.课题申请人须熟悉“三农”领域的情况,具有从事与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申请人申报研究课题。
4.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参加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相关调研、阶段性研究成果和结题协调会。
(二)研究要求。
1.研究工作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符合广州市的市情,所提的政策建议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调查研究和分析资料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相结合,面上分析和重点分析相结合。
2.课题研究成果的版权和使用权归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未经同意,受托单位及项目组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3.其它要求以合同协商为准。
四、申请截止日期
2020年3月3日(以寄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五、项目经费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课题经费补助。经费包含有关调研费用,以及统一组织专家进行与课题相关的遴选、评审、验收等费用。
六、申请人申报及选定方式
申请人登陆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课题研究项目申请表》。申请书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附相关论文、学历及资格证复印件,于2020年3月3日前寄送到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电子版同时发至电子邮箱:nyjjgc@gz.gov.cn。市农业农村局于申请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人及其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申请人综合实力、提供服务的具体形式和内容等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振宇
联系电话:(020)36588789
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邮政编码:510405。
附件: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课题研究项目申请表
原文链接